机构设置与职责 按照《大连市西岗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》的要求,结合全区科技工作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 1、 主要职能:
(一)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制定本地区的具体政策、法规和实施办法,检查执行情况。
(二)研究制定本区科技发展战略,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制定本地区推动科技进步的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(三)负责建立各种类型创业服务机构,完善管理机制和科技服务体系等。
(四)负责组织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、示范、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,参与区街重大新上经济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的立项论证,并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评价,检查、考核企业科技进步工作,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,推动区街企业的科技进步。
(五)负责科技计划管理。组织协调科技计划实施和本区重大科技开发工作,做好国家、市科技攻关、火炬计划等各类计划项目申报服务工作。协助解决科技贷款,归口管理、分配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事业费,建立和管理科技发展基金。
(六)负责审核办理国家、市计划项目的减免税、贴息等的上报事宜。
(七)推进全区经济社会管理信息化,做好科普工作。负责建立维护科技情报网站。搞好科技、经济信息、市场信息收集、整理、并组织对外科技交流合作。
(八)负责区新建科研机构、技术开发服务机构的审核、上报工作。对本区各类科研机构的管理、指导、协调、服务。
(九)负责全区科技成果鉴定,认定登记、申报、奖励及市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技术的申报管理工作。组织开展科技示范,促进科技成果在本区充分转化。
(十)负责本地区的科技统计工作和档案管理。
(十一)负责大连市西岗区高科技发展中心主要管理者任用、管理制度审批、财务监督审查。
(十二)负责大连市西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管理者任用、管理制度审批、财务监督审查。
(十三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科委交办的其它事宜。
根据上述职责,区科委机关内设两个科
(1) 综合计划管理科
1、贯彻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,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及各级政府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订全区中长期、年度科技计划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考核指标的确定,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;
2、负责监督区属单位年度科技计划的实施,重点对国家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(火炬计划、攻关计划等)立项前的收集、初审、申报、监督管理工作;全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的管理,执行情况的监督、检查;
3、负责审核办理国家、省、市、区科技计划项目,兑现各项优惠政策;
4、推进全区经济社会管理信息化。负责科技、经济、市场情报的收集、整理,科技情报网网站的建立、维护、管理,做好科普工作;
5、负责对区内科技工作的综合协调,对委内已确定的科技年度项目进行实施和管理,验收工作,组织对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工作,做好区街企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作;
6、负责对申请使用区科技资金项目的收集、审核、立项、申报、风险投资等;
7、负责区级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的认定、定期审核,市级高新技术企业、软件生产企业的初审及申报;
8、高科技产业发展基地发展规划、基地建设、运行机制建立及后期管理;
9、负责科技工作统计报表,科技档案归档。
10、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、技术服务体系,负责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、示范、推广、应用及培训工作;
(2)科技成果(专利)管理科
1、贯彻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及上级指示,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》及各级政府有关法律、法规。负责全区科技成果、专利技术、科技项目引进计划的制定和实施;
2、负责全区科技成果鉴定、认定、登记、以及申报和奖励工作;
3、负责草拟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实施意见,参与编写涉及本专业范围内科技项目的初步可行性报告和认证工作;
4、负责全区科技招商工作,科技项目、科技成果、专利技术的引进、管理工作;
5、负责协助引进科技项目的论证、立项、办理相关手续等;
6、负责科技成果、科技项目档案管理、科技保密工作。
7、负责大连市西岗区高科技发展中心管理制度审批、财务监督审查。
8、负责大连市西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制度审批、财务监督审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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